翻译目的论三大原则(翻译目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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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是一种崭新的翻译理论模式。
2、是德国功能派翻译学家Reiss、Vermeer和Nord等从翻译行为的目的性出发提出的一种翻译理论。
3、它的建立可以追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该理论将研究聚集在翻译过程中的各种目的的选择上。
4、具体说来,它包括三个原则:目的原则(Skopos rule),连贯原则(Coherence rule),忠实原则(Fidality rule)。
5、其中核心原则为目的原则“:任何翻译行为都是由翻译的目的决定的,简而言之,就是‘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的手段’。
6、”这个目的可以理解为:译者的目的,译文的交际目的以及使用某种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
7、由于言语交际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它传递说话人的意图,因此要确定话语意义,就必需充分考虑说话人的意图,交际场合,听话人的背景知识,态度等语境因素。
8、就翻译而言,这是种三元关系,即原作者--译者--译文读者。
9、在翻译过程中,译者既要通过原文语境推断原作意图和意义,与原作者达成认知上的共识而构成交际的一方,又要通过译文将自己认知的原作意图及其相关信息传递给译文读者而形成交际的另一方,从而完成这种“三元关系”间的跨文化语言交流。
10、该理论认为:只要能达到翻译的目的,对原文既可以采用逐字直译的方法,也可以采用完全改写的方法,或者采用介于两者之间的任何翻译策略。
11、由此可见,翻译目的论的核心是: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由译文的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
12、翻译目的论是对结构主义等值翻译观的突破,提出了翻译的本质不仅是纯语言方面的转换,而是建立在语言形式上的不同文化的交流,从而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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