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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歇尔(说一说马歇尔的简介)

摘要 夏弥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马歇尔,说一说马歇尔的简介,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约翰·马歇尔(英语:John Marshall,1755 9 24—

夏弥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马歇尔,说一说马歇尔的简介,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约翰·马歇尔(英语:John Marshall,1755.9.24—1835.7.6),美利坚合众国独立和建国时期的政治活动家、法学家,第4任美国首席大法官(1801.2.4—1835.7.6)。

2、马歇尔早年参加美国独立战争,因功升至上尉。

3、退役后进入威廉与玛丽学院,学习法律专业。

4、1782年起当选为弗吉尼亚州众议院议员。

5、他在政治上属于联邦主义者,主张加强中央集权,支持批准《联邦宪法》。

6、1799年至1800年成为国会议员。

7、1800年至1801年短暂担任约翰·亚当斯总统任内的国务卿,主张奉行中立政策,缓和与英法两国的矛盾。

8、1801年2月起担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任内曾做出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奠定了美国法院对美国国会法律的司法审查权之基础,捍卫了美国三权分立的体制。

9、1835年在费城病逝,享年79岁。

10、约翰·马歇尔是美国历史上任期最长的首席大法官(34年152天),被美国人称为“伟大的最高法院院长”“所有时代的法官”及公认影响最深远的实际上的宪法创制人之一。

11、  2006年时被美国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评为影响美国的100位人物第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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