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综合经验 >正文

江歌案(说一说江歌案的简介)

摘要 夏弥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江歌案,说一说江歌案的简介,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江歌(1992年-2016年11月3日),女,出生于中国山

夏弥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江歌案,说一说江歌案的简介,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江歌(1992年-2016年11月3日),女,出生于中国山东青岛。

2、曾是日本法政大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

3、2016年11月3日凌晨,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前男友陈世峰在日本东京中野区公寓用匕首杀害。

4、江歌的母亲介绍,江歌脖颈处,身上多处刀伤,刀刀致命,惨不忍睹。

5、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6、2021年4月15日9时,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被告刘鑫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7、12月31日,原定于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的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审判长(院长)突发疾病,暂时取消。

8、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原名:刘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9、2月16日,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10、经过近四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11、11月22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

12、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3、刘鑫已改名刘某曦。

14、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由上诉人刘鑫负担。

15、判决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