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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法律上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摘要 关于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法律上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不少朋友还不清楚,今天小二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

关于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法律上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不少朋友还不清楚,今天小二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其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能否得以实现。

2、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必须为人大代表履职创造四个条件,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 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4、代表不知国情、民情、就无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5、因此,要营造代表知情、知政的良好氛围,采取发会刊、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座谈会、组织参加调研视察、定期走访代表等形式,经常沟通、反馈信息,使代表了解区情、政情,了解人大的重点工作,为他们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6、 2、拓宽代表“知法”渠道。

7、代表要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必须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要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为代表学习法律设计好学习内容,从而达到提高代表法律素质、依法监督的目的。

8、 3、拓宽代表与选民联系的渠道。

9、为使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就要精心设计代表同选民联系的载体,使他们回选区有事可做、有问题可抓,选民监督代表有话可说。

10、如开展“我为代表添光彩”活动、代表回选区述职并接受选民评议、评选优秀代表活动等,暨可使代表增强责任感,也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11、 4、拓宽代表团(组)与代表联络的渠道。

12、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参加活动都由所在代表团(组)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布置统一安排,代表团(组)不但要成立代表小组,有条件的可以成立“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为人大代表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3、同时建立代表工作档案、代表履职记录簿等,及时与代表通话、通报情况,使“挂名代表”、“荣誉代表”、“会议代表”、“负民代表”增强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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